此服务事项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办理
一、建设单位向规划分局窗口报送申请材料。
二、窗口将材料报分局业务科室预审。
三、分局主要领导审批。
四、组织公示。
五、公示通过的,业务科打印意见书。
六、窗口向建设单位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