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服务事项为水路经营许可证办理
一、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二、窗口人员对属于本窗口受理权限的项目进行审查、受理决定。
三、对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申请单位告知需澄清、补充与完善的内容。
四、受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五、现场检查验收不予许可的告知当事人。
六、窗口人员对经审核同意的项目进行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