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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建设区级管理权限内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备案办理

此服务事项为企业投资建设区级管理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办理


办理流程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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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建设区级管理权限内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备案办理具体流程

一、项目单位提出申请,递交申办材料,窗口受理审查:

1、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管委会、乡镇、街道)出具的请示文件。

2、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3、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外资项目提供: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外资独资企业需另提供区政府审批文件)。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公司或项目单位编制(区发改局保留技术评估评审权)。

5、项目节能评估意见:咨询公司或项目单位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由乙级以上咨询资质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由丙级以上咨询资质机构编制;节能评估登记表可由项目单位自行填写)。

6、入园合同;租赁土地和厂房的,提供租赁协议和出租方土地证明(房地产项目提供企业开发资质证书、市国土局出具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7、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重大项目):区公安分局维稳办办理。

8、企业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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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建设区级管理权限内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备案

二、1个工作日内,区发改局完成材料初审、复审、领导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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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建设区级管理权限内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备案
三、区发改局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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