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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建设区级管理权限内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核准办理

此服务事项为企业投资建设区级管理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办理

办理流程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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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建设区级管理权限内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核准办理具体流程

一、项目单位提出申请,递交申办材料,窗口受理审查:

1、项目单位请示文件。

2、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外资项目提供: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3、项目申请报告:咨询公司或项目单位编制(区发改局保留技术评估评审权)。

4、项目节能评估意见:咨询公司或项目单位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由乙级以上咨询资质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由丙级以上咨询资质机构编制;节能评估登记表可由项目单位自行填写)。

5、规划选址意见(拍卖类土地提供拍卖地块红线图和设计要点):市规划局出具。

6、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拍卖类土地提供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市国土局出具。

7、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市环保局出具。

8、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重大项目):区公安分局维稳办办理。

9、企业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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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建设区级管理权限内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核准

二、3个工作日内,区发改局完成材料初审、复审、领导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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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建设区级管理权限内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核准

三、区发改局出具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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