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服务事项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
一、通过贷款预申请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毕业高中学校盖章,认定贷款资格。
二、未通过贷款预申请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填报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导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毕业高中、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之一个单位盖“一个章”,认定贷款资格。
三、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贷款材料。
四、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并根据系统提示签署《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
五、贷款合同材料审查。
六、确认高校贷款回执信息,并汇总上报省中心。
七、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八、整理归档贷款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