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服务事项为有关农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核发办理
一、企业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二、区农委窗口:企业到区农委窗口领取(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企业把有关材料提交农委窗口审核,材料是否齐全,缺项一次告知补齐。
三、区农委种子站:组织实施现场审核,出具现场审核意见。
四、区农委:审查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合法性,以及受理、审核工作程序,参考审核意见提出审查意见,依法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