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服务事项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办理
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核准(冠省级以上名称及外资企业名称在区市监局窗口办理,其他名称在市监局各分局窗口办理)。
二、物业服务企业网上申报,按要求准备好审批材料,至窗口提出申请。
三、区住建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四、区住建局:根据申请材料依法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对审查同意的企业进行网上公示。
五、区住建局:公示期满进行制证。
六、区住建局窗口:文书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