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服务事项为土地供应办理
一、项目单位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国土分局窗口提出申请,递交申办材料。
二、国土分局窗口受理审查,并报局土地利用科审核。
三、国土分局审查,并报市国土局审定。
四、市国土局报市政府审批。
五、市政府同意的,由市国土局拟定建设用地批文。
六、分局利用科取回批文,通知申请人到分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