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服务事项为经营性用地出让办理
一、申请人到国土分局窗口申请挂牌。
二、窗口报分局领导审核。
三、分局报区政府审批。
四、区政府同意的,报市国土局审核。
五、市国土局报市政府审批。
六、市政府同意的,通过市土地储备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公开出让。
七、土地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