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服务事项为计划生育证明办理
申请人到计划生育管理地(计划生育可在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夫妻婚后常住地建档管理)村(居)委会开具婚育情况证明并加盖印章。(需注明经办人和时间)
申请人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地(计划生育可在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夫妻婚后常住地建档管理)卫计服务中心开具婚育情况证明并加盖印章。(需注明经办人和时间)
区卫计委窗口: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和材料,符合条件加盖印章并且留存复印件登记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