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服务事项为医师(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注册(含多点)办理
申请人向区卫计委窗口提交申请。
区卫计委窗口:是否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发放《受理通知书》。
区卫计委:审查。
区卫计委:是否准予许可,并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区卫计委窗口:制印并发放《医师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