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服务事项为林木采伐许可办理
区农委窗口:办理单位向区农委窗口领取申请表并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区农委窗口:办理单位把有关材料提交农委窗口审核,材料是否齐全,缺项一次告知补齐。
区农委林业中心:组织实施现场勘查,并出勘查意见,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水利系统等转报市林业局。
区农委:参考勘查意见提出审查意见,依法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
区农委窗口:文书送达。